吉政阳光贷是指授信申请人在取得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(含医院、学校)、社会团体组织、军队等采购方的采购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后,贷款行向其发放的以支付中标项目或采购合同所需资金为目的,以采购项目结算款为主要还款来源,用于解决采购项目供应商流动资金不足的贷款。
▶贷款要素
1、贷款额度:应结合采购项目整体预算及借款人现金流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。
2、贷款用途:用于采购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经营性流动资金周转。
3、贷款期限:不超过3年。
4、还款方式:可选择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或按月等额本息等还款方式。
▶贷款条件
1、在贷款行已开立结算账户,自愿接受贷款行授信监督和结算监督;
2、主体资格合法、有效,所属行业相关证件齐全;
3、生产或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贷款授信政策;
4、持有签订的采购合同、中标通知书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材料;
5、与相关采购方合作良好,合作期间的履约交货记录及销售回款情况良好,无延期交货或延期付款等情况;
6、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▶贷款所需资料
1、营业执照、特殊行业经营许可(如有)、公司章程、法定代表人证照等相关基本材料;
2、采购项目投标书、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已签订的采购合同等证明采购事项的材料;
3、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联系人:吉林银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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