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> 贷款超市 >> 商户贷

浙商银行-标准厂房贷

  • 2023-01-03 13:37:52
  • 1890
  • 基本要求经营满2年的小型、微型企业,贷款用途为购置或租赁小微园区内厂房,或已入驻小微园区、有补充经营日常资金需求且用途合理的
  • 贷款额度最高2000万
  • 贷款期限最长10年
  • 还款方式先息后本,等额本息,等额本金
  • 贷款利率年化利率(单利)4.5%起
  • 产品详情

    产品要素

    1、产品名称:标准厂房贷

    2、产品性质:小微企业经营性贷款

    3、适用对象:适用于经营满2年的小型、微型企业,贷款用途为购置或租赁小微园区内厂房,或已入驻小微园区、有补充经营日常资金需求且用途合理的。

    4、贷款期限:根据不同用途,贷款期限最长3-10年不等。

    5、贷款额度:根据不同地区、具体用途、园区业态及建设情况等,单户贷款额度最高2000万元。

    6、贷款利率:年化利率(单利)4.5%起,根据LPR变化和阶段性优惠政策可能存在上下波动。

    7、申请资料:1.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、公司章程、近期财务报表;2.根据不同贷款用途情形,本行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。

    8、还款方式:根据贷款期限、具体用途不同,提供按月(季)分期还款、按月付息,到期还本、客 户自定分期还款计划等多种还款方式。


    申请条件

    1、经营满2年的小型、微型企业。

    2、贷款用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:

    购置或租赁小微园区内厂房,已与园区开发商签订购房(租赁)合同并已按 规定支付首期购房(租赁)款;

    已入驻小微园区,有补充经营日常资金需求且用途合理的。


    申请材料

    1、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、公司章程、近期财务报表;

    2、按不同贷款用途情形:

    ①用于购置园区内厂房的客户:

    购房合同;纳税水平证明材料(如分割办证挂钩税收要求);自有资金支付 首付款凭证;政府部门同意入园的证明材料(如有)。

    ②用于租赁园区内厂房的客户:

    租赁合同;自有资金支付首期租赁款凭证。

    ③已入驻园区,用于补充经营日常资金的客户:

    合理的经营资金用款凭证(如购销合同等)。


    业务环节

    浙商银行标准厂房贷业务流程



    联系人:浙商银行

    联系电话:95527

    温馨提示:如有贷款需求,可添加本站客服微信:13361084627,免费咨询!

    猜你喜欢

    

    服务热线

    24小时服务热线

    4000155558

    服务热线

    微信扫一扫

    微信客服
    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