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公示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进一步加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的金融支持,内蒙古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(含小微企业主)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延期还本付息服务。
延期范围
2022年四季度到期的,因新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(含小微企业主)和个体工商户贷款。
延期内容
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小微企业(含小微企业主)和个体工商户等共同协商,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,努力做到应延尽延。延期贷款正常收息,免收罚息。延期还本付息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
延期方式
延期还本付息贷款根据实际情况可灵活采取以下方式实施(包括但不限于):展期、借新还旧、无还本续贷、调整还款方式、调整结息方式等。
疫情之前经营正常,因新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;
客户于贷款到期前提出申请;
提供客户生产经营相关资料;
提供受疫情影响相关证明资料。
常见问题
1.问:贷款延期是否收取额外手续费?
答:不收取额外手续费。
2.问:延期是否影响征信报告?
答:对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,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,不单独因疫情原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,不影响征信记录。
温馨提示
1.办理贷款延期可以缓解您临时性资金困难,但恢复正常还款后会导致您的应付利息增加,建议您提前做好资金安排,并根据实际情况申请。
2.上述延期还本付息服务内容,我行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进行适时调整。
咨询电话
24小时服务热线
40001555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