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7日,中国银保监会、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》,相对于去年12月的意见稿主要有三大改动。
一是加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;
二是增加信用卡收单机构、清算机构的监管要求。补充了对相关机构防范信用卡套现、盗刷等异常用卡行为和非法资金交易的职责要求。
三是完善过渡期安排。《通知》执行后有2年过渡期。
那么具体来说《通知》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呢?有几个要点:
1、休眠卡数量:银行要管理睡眠卡了,不能超过总发卡量的20%,不然要暂停发卡。
2、信用卡额度:授信额度也将统一管理了,多个银行的信用卡一个额度。合理设置单一客户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。在授信审批和调整授信额度时,应当扣减客户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。
3、信用卡分期:信用卡分期业务期限不能超过5年;信用卡预借现金分期额度不能超过5万,期限不能超过2年了。
4、信用卡用途: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、投资等领域。
5、信用卡息费:客户息费负担会降低。
6、催收: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催收管理主体责任,严格规范催收行为,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,在本机构官方渠道统一公开委托催收机构名称、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。
7、信用卡发卡营销:明确规定未经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统一资格认定,任何人员不得从事该机构信用卡发卡营销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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