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《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(试行)》,商业银行将贷款划分为五类:正常、关注、次级、可疑、损失。这些分类,也会显示在个人征信报告中,成为银行衡量、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、贷款风险程度的重要依据。
类型一:正常类贷款
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,没有足够理由怀疑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的贷款。
要点特征:
1、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,经营效益良好,财务管理规范,主要财务指标和现金流量结构合理;
2、借款人还款意愿强,在银行和他行还本付息正常,信用记录良好;
3、借款人没有出现重大预警信号;
4、借款人的主要股东、高级管理人员、组织管理结构未发生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;
5、担保完整有效,保证人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正常,抵/质押物完好无损;
6、信贷档案和重要文件保存完整;
7、借款人结算往来正常。
类型二:关注类贷款
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债务本息,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,继续发展下去将可能影响债务的偿还。
要点特征:
1、本金和利息虽尚未逾期,但借款人有利用兼并、重组、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嫌疑;
2、借新还旧类贷款,或者需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偿还的贷款;
3、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资金;
4、借款人拖欠利息或/和本金、分期还款脱期、垫款;
5、借款人在其他银行的债务已经不良;
6、违反有关法律、法规或授信审批程序发放的贷款。
类型三:次级类贷款
是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,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息,即使执行担保,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。该类贷款的本息损失预计一般不超过60%。
要点特征:
1、借款人拖欠利息或/和本金、分期还款脱期、垫款91天至1年(含)的贷款,其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。
2、借款人利用合并、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,本金或者利息已经逾期。
类型四:可疑类贷款
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息,即使执行担保,也肯定会造成较大损失。该类贷款的本息损失预计一般不超过90%。
要点特征:
1、拖欠利息或/和本金、分期还款脱期、垫款1年以上;
2、借款人已严重资不抵债,经营严重亏损,现金流量严重不足;
3、贷款会发生较大损失,但由于存在借款人重组、兼并、抵(质)押物处理、未决诉讼或未终结执行等因素,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。
类型五:损失类贷款
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,本息仍然无法收回,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。该类贷款的本息损失预计一般在90%以上。
要点特征:
1、借款人和担保人已经依法宣告破产,经法定清偿后,仍不能还清的贷款;
2、借款人虽未终止法人资格,但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停止,且借款人已经名存实亡,复工无望,经确认无法还清的贷款;
3、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,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,经确认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,或者保险赔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;
4、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逾期贷款;
5、借款人被依法撤销、关闭、解散,并终止法人资格,经确认无法还清的贷款;
6、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供执行,法院裁定终结、终止或中止执行后,银行仍无法收回的贷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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